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五)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三)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博罗地区有哪些职业卫生费用,博罗地区有哪些职业卫生费用、应急救援设施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维护,博罗地区有哪些职业卫生费用、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在惠州做职业卫生检测大概多少费用?博罗地区有哪些职业卫生费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监管法规不断完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根据法规要求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包括较为复杂的现状评价,因为根据我国法规要求,职业危害较重或者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每三年做一次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但是对于不太了解职业卫生的人来说,不禁要问,这法规是哪个法哪一条规定的呢?为什么的有的检测评价又是一年一次?这现状评价究竟是几年一次?我的单位又究竟暨是属于职业危害较重甚至严重的呢?天鉴检测为您一一解答。有对法规了解一点的人士,会发现职业卫生基本法规《职业病防治法》中通篇没有现状评价的要求,无论是旧版本还是新版本的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订版都没有,那为什么还是要做呢?因为在之前,职业卫生移交到原来的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后,安监部门有发布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仲恺高新区工厂职业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信息以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信息等资料的统计、汇总和分析。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工作。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为其保密。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文件、资料,采集有关样品;(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四)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五)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控制措施。第四十七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一)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中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甲苯、二甲苯1.理化特性甲苯(toluene)、二甲苯(xylene)均为无色透明,带芳香气味、易挥发的液体。甲苯沸点,蒸气比重。二甲苯有邻位、间位和对位三种异构体,其理化特性相近;沸点,蒸气比重,均不溶于水,可溶于乙醇和氯仿等有机溶剂。2.接触机会用作化工生产的中间体,作为溶剂或稀释剂用于油漆、喷漆、橡胶、皮革等工业,也可作为汽车和航空汽油中的掺加成分。3.毒理甲苯、二甲苯可经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吸收。吸收后主要分布在含脂丰富的组织,以脂肪组织、肾上腺较多,其次为骨髓、脑和肝脏。甲苯80%~90%氧化成苯甲酸,并与甘氨酸结合生成马尿酸,可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皆随尿排出。甲苯以原形经呼吸道排出一般占吸入量的~,二甲苯60%~80%.在肝内氧化,主要产物为甲基苯甲酸,甲基苯甲酸与甘氨酸结合为甲基马尿酸,随尿排出。二甲苯经呼吸道排出的比例较甲苯小。4.毒性作用高浓度甲苯、二甲苯主要对身体产生麻醉作用;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较苯为强,直接接触可引起皮肤红斑、干燥、脱脂及皲裂等,纯甲苯、二甲苯对血液系统的影响不明显。5.预防措施(1)降低空气中的浓度。通过工艺改进和密闭通风,将空气中甲苯、二甲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下(二者均为1OOmg/m3。职业卫生包括哪些内容?仲恺高新区工厂职业卫生
怎么才能正确预防职业病?博罗地区有哪些职业卫生费用
重点内容:90号令实施前后,三同时处罚问题一是2017年5月1日90号令实施以后,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没有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法律规定各项要求。即: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要责令限期补做预评价,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要责令限期补做设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要责令限期补做控制效果评价,未按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要按规定责令限期补做验收。安全监管部门不能*以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来替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逾期不改正的建设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69条和90号令第39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二是在2017年5月1日90号令实施之前,已经正式投产运行没有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用人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应当责令其限期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存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违法情形,且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 博罗地区有哪些职业卫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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